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

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 一、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律成立清算组
  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清算组由法院任命,不需要债务人向法院申请。
   二、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了结公司的现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具体职权包括以下各项: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权利
  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清算组具有以下职权:
  1、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的具体形式表现为接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经营文件、印章等,从而替代破产企业进行日常工作。
  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在接受破产企业财产之后,对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既是清算组的权利,也是清算组的义务。清算组有权对破产财产保管和处置,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清算组对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权利的行使。清算组对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的方案须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才可执行。
  3、替代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之后,其对外的日常事务并未即刻了结,这些工作需要清算组来完成,例如参加对外的民事诉讼活动;决定原先签定的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此外还有权决定是否承认抵销权:别除权、取回权;决定支付有关破产费用等权利。
   四、清算组义务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的义务主要有以下方面:
  1、接受债权人的监督的义务。清算组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的提问,并作出如实的回答以接受债权人的监督。
  2、定期向法院汇报工作的义务。清算组由法院选任,并对法院负责,所以清算组在执行工作中应定期向法院汇报工作。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直至解除清算组成员的职务。
  3、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事宜。
  以上就是有关于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的相关内容,根据文章可以知道,清算组的责任非常重大,所以按照破产法中规定,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以及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当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有违法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解除清算组成员的职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针对肖像权的这种事情推己及人的也应该考虑到当事人的感觉,肖像权的实际所有者真正厌恶的就是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一种被他人利用的感觉,想要利用......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的遗产怎么分?
      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一、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拆迁管理部门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部门,拆迁管理部门是行政机关。拆迁公告是......


·开庭审判过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开庭审判过多长时间下判决书?开庭审判过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会下判决书,不过也存在宣判后立即就下发判决书的情形,具体需要结合审理案件的方式来确定。......


·很多房屋并不由业主本人居住,而是用于出租。实践中,业主和承租
      很多房屋并不由业主本人居住,而是用于出租。实践中,业主和承租人都不愿意交费导致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物业费的情况时有出现。那么哪些人需要......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在我国,如果想要使用国家的土地话是应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并不是你想怎么使用土地就怎么使用......


·不同情况下离婚房产分配问题该怎么解决
      离婚时的房产可能是一方在婚前购买,而夫妻两人在婚后共同还贷,还有的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针对这些不同情况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该如何分......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社会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法律关系,形成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劳动合同......


·刑法224条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传销活动害人害己,现在社会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也非常大,公安局都大力鼓舞您举报传销窝点,打击违法犯罪。那么,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


·一、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期权吗?
      一、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期权吗?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取得期权(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货等)婚后实现或离婚后实现,均不妨碍实现所得利益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