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由医院预付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3、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能出现多次鉴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应以最高一级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上级鉴定委员会可以否定下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也就是说,多次医疗事故鉴定,应以最高一级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同居共同财产分割法条规定是怎样的?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辞职工资怎么结算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先计算日工资。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再数一下实际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协商解除与法定解除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协商解除与法定解除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


·故意伤害罪调解成功后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调解成功后怎么办?故意伤害罪调解成功后可以在定罪量刑这方面从轻处理。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


·医疗纠纷赔偿规定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赔偿规定的处理步骤是怎样的?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渐完善,各医疗单位也制定了职工准则,但医疗纠纷案件依旧时常都有发生。在发生医疗纠纷......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


·民事诉讼中自认事实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自认是什么意思?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它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


·刑事犯罪一般拘留多久?
      刑事犯罪一般拘留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你知道无效婚姻吗?实践中,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无效婚姻女子该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


·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的区别是什么一、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


·自己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
      自己租的房子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