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证据一方有家暴行为,在我国这属于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但此时受害的一方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法院也是不会采信的。那到底该怎样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呢?今天,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家庭暴力如何取证?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一般发生在只有夫妻两人的空间里。而且即使发生了之后,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会向他人说遭到了家庭暴力,而是用种种借口来掩饰自己的伤痕。哪怕到了医院,也会把自己受伤的原因解释成其他原因,而不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医院的病例记载中所记载的受伤原因不是家庭暴力。等离婚的时候,再去找能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太难了。即使有,也可能只是证明自己受伤了,但是不能证明伤害是谁造成的。
   一、家庭暴力怎样取证?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家庭暴力离婚的案件取证非常重要,如果不注意收集很容易在法庭上拿不出有力的证据。那么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该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呢?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证?遭遇家庭暴该怎么做?
  1、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那么你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
  2、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你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可认为是家务事象征性处理就行了。
  3、在准备好相关证据后,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家庭暴力离婚的案件中,受害者在离婚诉讼中能举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将会使受害者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由此可见,收集家庭暴力证据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你不知道该如何收集相关证据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


·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


·拆迁安置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一、拆迁安置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拆迁安置补偿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所以拆迁安置补偿存......


·一、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不符合法定继承顺序是否有效?
      一、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不符合法定继承顺序是否有效?遗嘱对于存款的分配与法定继承顺序不同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


·投资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咨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现在市场上很多投资咨询公司,其经营范围很广,主要业务是通过收取咨询费为投资者出谋划策。国家对这类公司的经营管理比......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协议怎么写
      在我国,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事业单位也分了很多种类,例如科、教、文、卫等,都属于事业单位的范畴。我国为了鼓励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促进事业......


·股权投资管理规定有哪些
      股权投资管理规定有哪些股权投资指的是投资人通过投资的方式来取得被投资公司的股份,个人购买了该企业的股份,取得该企业的股权,有的情况下投资人......


·民法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驶?
      民法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驶?相信您都知道抗辩权的行使是属于民法的管辖范畴,与同时履行相对应的是同时双方都互享有权利义务。因此只......


·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在农村,有很多土地都是用于种植作物的,很多农民从出生之后,就从原先自己的父母那里分的了土地,所以并不知......


·孩子的抚养费女方要给到多少岁
      孩子的抚养费女方要给到多少岁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


·私营企业主如何计算自己的工资?
      私营企业主如何计算自己的工资?工资是由企业给员工发放的一定数目的薪资,是每位职工生活的需求以及物质生活的保障。工薪待遇是每个上班族社会人士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