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父母房子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父母房子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二、父母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材料(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综上所述,父母房子遗产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遗产,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分割时间的期限一般为三年,从继承人知道遗产继承开始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手房交易以其天然的优势获得广大购房者的青睐,但因其过程相对
      二手房交易以其天然的优势获得广大购房者的青睐,但因其过程相对比较繁琐,实践中情况错综复杂,许多纠纷随之产生。而在处理这些纠纷之前,需要先搞清......


·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在逐年的增加
      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在逐年的增加,道路安全和道路事故也是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为了更好地处理道路事故,不影响双方的生活时间和其他车辆的......


·销售假药10万元以下怎么判?
      销售假药10万元以下怎么判?销售假药10万元,涉嫌销售假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我国《刑法》第141条规......


·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孩子吗?
      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孩子吗?通常在自己的亲生父母离婚之后,可能双方又会各自组建家庭,此时孩子就有可能同时有两个“爸爸”和“妈妈”,其中就有......


·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时长发生,尤其是在法院的受诉案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交通事故中最容易损伤的就是车辆。许多幸存下来的人......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内部承包人必须是其施工企业的一员,与施工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相一致,这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


·投标保证金比例及上限是多少
      投标保证金比例及上限是多少?一、投标保证金上限是多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


·注册费用和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吗?
      注册费用和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吗?一、注册费用和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吗?显然不是一回事,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无须实缴资本金,不再限制公司设......


·职场员工新入职应该做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面临择业的时候,新入职应该做什么,这是很多初入社会的人都将面临的问题。无论是选择跳槽融入新职场还是刚踏入社会准备进入职场新环境的我们,都有......


·重婚罪中对子女的补偿是什么?
      一、重婚罪中对子女的补偿是什么?重婚罪中不存在对子女的补偿,但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