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使用人名做商标算侵权吗

使用人名做商标算侵权吗《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内用”,如果抢注的名人姓名商标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混淆误认,也可以使用本条款来保护。如果是用自己姓名进行注册,是不会涉及侵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二、网站注册商标是否侵权?1、如果继续使用原商标属于侵权。2、可以尝试通过提供设计草稿(这里牵涉到著作权,稍后详细说明)在法律上申请争议已注册商标。3、如果商标标样与设计草稿完全相同,主要是指文字字体,图案设计。则已注册商标涉嫌恶意抢注,构成不正当竞争。4、知名商标和普通商标一样,在获得注册的情况下方可获得保护。知名商标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主要是指在行业领域内的排名,以及在同行业业内人士的知晓程度。(知名商标如果准确定义稍后详细说明)。关于商标侵权,如果可以确定对方的商标构成了侵权的话,建议尽快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要是对方拒绝做出赔偿,商标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措施,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
      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还遇到过。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呢?要是......


·债务法律关系的本质
      债务法律关系的本质一、债的本质债作为一种财产性法律关系,它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在财产分配、财产交换领域形成的财产让度或财产流转的。债反映财产......


·病员方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
      病员方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医疗事......


·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
      一、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


·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
      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一、著作权法上的戏剧作品是指什么?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


·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国度,国家需要保障每个人民的合法利益。我们
      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国度,国家需要保障每个人民的合法利益。我们劳动者作为人口重要部分。我国专一对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障系统。那劳动者权益法律制度......


·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
      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一、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怎么说明不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怎么说明不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办理首先,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申请向谁提出?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申请向谁提出?可以直接向银行机构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新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


·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变更董事会成员决议书怎么写?
      变更董事会成员决议书怎么写?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管理机构,如果要变更董事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里对此类变更是如何约定的,董事会成员变更时需保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