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一、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在实践中,只要在确定合伙企业清算人之后,就可以开展清算工作了。一般清算人在进行清算时,都需要清算以下事宜: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同时,在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自合伙企业发生法定解散事由,到最终企业资格终止有一个法定的过程。中间应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并结算合伙人内部关系。待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结束后,应依法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仍可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知名品牌商标在海外被抢注该怎样维权
知名品牌商标在海外被抢注该怎样维权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
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一、债务人的保证人能否追偿反担保人?1、债务人的保证人能追偿反担保人,根据《民法典》(2021.01生效)第三百八......
·乱砍乱伐会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乱砍乱伐会造成的后果是什么?乱砍乱伐林木,达到一定数量的,可能构成犯罪,会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
·著作权有什么取得方式?
著作权有什么取得方式?一、著作权有什么取得方式主要可分为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两种。(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
·破坏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共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日常生活中,有的人出于报复社会的目的,恶意破坏公共财物,如公共交通工具、公园设施等。像这类行为,如果情节......
·非法经营会构成犯罪吗,它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市场主体是不可以非法经营的,如果非法经营,会受到处罚的,但是这个规定很多人都不清楚,曾经还有人问我们,非法经营会不会构成犯罪......
·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赠与人(甲方):————,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怎么办
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也是自由刑到生命性的一种过渡,给犯罪分子悔过自新的机会。被判决死缓的犯罪分子有2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犯罪......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都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
作为一名劳动者,达到一定的年龄,是可以退休,领取退休金安度晚年的,可是,也是有很多情况,是达到了退休的年龄,仍然在工作的,可是,达到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