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强制执行法官让我撤案还能再次申请吗?

强制执行法官让我撤案还能再次申请吗?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二、《民事诉讼法》1、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2、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三、《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1、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2、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综上所述,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期间是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知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道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被执行人未按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变卖被执行人的部分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强制执行费用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费用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强制执行费用计算标准强制执行的费用在执行后由被执行者承担,申请方不承担执行费用。(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


·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


·再犯同一样罪就是累犯吗
      不是。是否是累罪要看是否犯的罪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行,?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


·见死不救罪名具体是什么?
      一、见死不救对应什么罪名?我国刑法对于普通人并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是这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并没有法律硬......


·已到十八岁犯有意杀人罪判多少年?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


·一、青岛醉驾在哪个看守所被关押?
      一、青岛醉驾在哪个看守所被关押?青岛醉驾在经常居住地看守所被关押,《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


·离婚后婚前的债权怎么处理?
      离婚后婚前的债权怎么处理?1、离婚后婚前的债权一般依旧由夫妻一方独自享有,当然债权若是可以转让,夫妻一方也是可以自愿转让给对方后自办理离婚手续......


·海商海事案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海商海事案件具体内容是什么?海商海事案件是我国十大典型海事案例之一,因此,关于这个案件的研究和内容了解是很有益处的。那么,海商海事案件具体......


·吸毒处理后多久能考驾照
      吸毒处理后多久能考驾照一、吸毒处理后多久能考驾照三年内没有吸毒记录可以考驾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