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销售假药怀孕还会判刑吗

销售假药怀孕还会判刑吗?孕妇涉嫌销售假药的也会被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孕妇犯罪的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依据犯罪的情节确定会不会被判刑,如果被判刑的,一般会判处缓刑,但不能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孕妇涉嫌销售假药可以监外执行吗?孕妇涉嫌销售假药通常都可以监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总之,在当事人确认已经构成犯罪的情况之下不能因为怀孕就直接免疫追究刑事责任,对孕妇不采取羁押措施也是为了腹中胎儿考虑,是人道主义执法。大量的销售假药且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怀孕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怀孕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一、怀孕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职工怀孕不可以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


·房屋所有者怎么注销他项权证?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一种抵押凭证,当房屋具有他项权证时,房屋的所有者仍然是购房人,但是被抵押者也拥有一定的权利,比如不经过被抵押者的同意,房屋所......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公平客观原则。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根据电动车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


·不安抗辩权履行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履行条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是签订合同时具有举重轻重的一项权利,律法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合同有产生违反合同的行为,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发生......


·无证醉驾处罚标准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
      无证醉驾处罚标准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根据《刑......


·两个孩子离婚探视权的时间怎么规定的?
      两个孩子离婚探视权的时间怎么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


·一、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


·2023年继承房产的政策是什么?
      继承房产的政策是什么?继承房产的政策,是依据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来办理,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时间一、什么是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


·代理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代理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因为注册公司的流程越来越复杂,需要的材料越来越多。所以很多想要注册公司的人都选择了代理。代理公司注册的流程,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