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年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以看出,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基准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是有其他严重情节时,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致人死亡或是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量刑幅度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三、生产销售假药主观表现是什么?1、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2、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综上所述,生产销售假药是犯罪,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就要介入处理。对于这种犯罪的处罚量刑,法院会结合具体情节及危害判决,轻则在三年以下徒刑,严重的在三年到十年之间量刑,而特别严重,造成受害人死亡等后果的,对销售假药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无期或者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延长劳动时间其实也就是加班,而劳动者加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动加班,二是单位安排加班。而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
      过年期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


·工伤保险一个月交多少钱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根据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


·工程项目开工必备条件是什么
      (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


·一般房龄20年后房子归谁
      一般房龄20年后房子归谁房屋产权到期以后,房子也是可以自动续期的,房屋还是属于购房者的。当然了,对于约定不明确的房子,还是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


·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工程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工程建设,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还是要确保工程的质量,保证质量安全......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怎样减少抚养费
      离婚之后的父母如果在经济方面发生了困难,从而导致无法按照之前的约定或者判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数额。但此时......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公积金?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对走私犯罪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要赔哪些?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要赔哪些?交通事故无人受伤基本上就只需要赔偿修车费。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处理流程: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发......


·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如何变更诉讼标的?
      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如何变更诉讼标的?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若想变更诉讼标的就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