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著作权的保护期多长时间

著作权的保护期多长时间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④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该50年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仍适用著作权的一般规定。⑥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⑦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时事新闻是否受到著作权的保护?1、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随着传媒产业的发展,新闻报道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媒体自身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加工、判断,其中包含了越来越多的智力劳动。因此,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滞纳金最高是多少
      合同滞纳金最高是多少?一、合同滞纳金最高是多少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2、对......


·一、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的,按10%的伤残赔偿系数进行,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标准按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划分为十......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近一段时期,安徽省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很多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对于被征地农民,政府财......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资格预审合格......


·公证遗嘱不得变更和撤销对吗
      公证遗嘱不得变更和撤销对吗一、公证遗嘱不得变更和撤销对吗?公证遗嘱是可以撤销和变更的,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中华......


·公司法中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样的现在我国的新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在缴纳的时候认缴方式已经做出了重大改革,所以就造成一个问题......


·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登记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自然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此时要想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哪些规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哪些规定?为了规范食品和药品行业的市场,对食品药品处罚案例的信息公开,有利于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食品药品......


·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第一条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的顺序
      合伙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的顺序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