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口头遗嘱与书面遗嘱哪一个有效

口头遗嘱与书面遗嘱哪一个有效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哪个有效,是看遗嘱是否符合《继承法》对应的生效要件。而在两份遗嘱并存的时候,确定应当以哪一份遗嘱来分配遗产,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了。因为口头遗嘱的危急情况已经解除的话,那该遗嘱就无效。此时自然按照书面遗嘱来分配。但要是最后订立的口头遗嘱符合生效要件,这个时候即使之前的书面遗嘱也是符合生效要件的,那也是按照口头遗嘱来分配遗产。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书面遗嘱并不是法定的遗嘱形式,一般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因为是通过录音的形式订立的,其实也可以算是大范围内的书面遗嘱,但又与我们常见的文字形式的遗嘱不一样。不得不说在这些遗嘱中,对口头遗嘱的效力要求是比较高的。因为,订立口头遗嘱后,对应的危急情况已经得到解除,并且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那么口头遗嘱即失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淘宝外观专利侵权能起诉吗
      可以。淘宝外观专利侵权可以起诉到法院,权利人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是有效打击专利侵权、维护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与向知识产权局提起的行政投诉相......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个人在进行借款的时候,最好还是打一份书面的借据比较好,即使日后产生纠纷,有借据对维护自身利益来讲也是比较好的。而此时有的......


·内退人员的工伤由谁负责?
      内退职工的工伤由谁负责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两次工伤鉴定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两次鉴......


·短信诈骗没有骗到钱成立诈骗罪吗
      如今电信诈骗是比较猖獗的,而这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短信诈骗,一般在进行诈骗的时候会根据实际诈骗所得的财物数额定罪处罚,那此时要是短信诈骗并没有......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


·商标恶意抢注但是类别不同是否违法
      商标恶意抢注但是类别不同是否违法商标恶意抢注但是类别不同是否违法是违法行为。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其一,商标异议——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


·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种规定
      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种规定,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若安排了补休则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那实践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的,是否一律都可......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要件?
      在现代这个社会,侵权指的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侵权一旦构成是需要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您都知道的是侵权需要有损害的事......


·离婚协议公证时间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公证时间是多久?
      离婚协议公证时间是多久一、离婚协议公证时间是多久?离婚协议公证时间是15天。《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一、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