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的继承权一样吗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的继承权一样吗1、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在法定继承程序之中,与被继承人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双方均有权依法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所谓形成实际抚养关系,是指被继承人(继父或继母)与亲生父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或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五条规定的,具备夫妻权利义务事实婚姻的之时,被继承人的继子女尚未成年,且被继承人帮助其合法配偶抚养教育其继子女,双方则属于形成实际的抚养关系。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继承人之外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4、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相互歧视或虐待,继父母与接收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权利与义务,适用本法(婚姻法)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5、如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以其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作为处置其遗产的依据,由其指定的遗产继承人继承其全部遗产,或者按照其指定的遗产分割执行,由所有其指定继承人继承。指定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中的人,也可是非法定继承人,只要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且被继承人所处分的财产属于其个人合法有效财产,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被继承人也可以将遗产捐献给国家。法定继承是根据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想把遗产留给亲生子女,那么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遗产只有指定人可以继承,即便指定人放弃继承权,其他人也是不可以继承的。遗产继承,会支付遗产的税费,遗产越多税费越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个税的规定在第几条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个税的规定在第几条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的第一条:......


·离婚诉讼费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离婚诉讼费的计算方法有哪些离婚起诉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不管什么类型的民事诉讼,当事人都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


·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立案标准是什么?
      社会上经常出现信用卡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诈骗信用卡消费时,会恶意透支信用卡额度,造成信用卡发行商的经济损失。恶意透支是一种侵害他人经济利益的行......


·小企业融资有什么特点,有什么融资策略?
      小企业融资有什么特点,有什么融资策略?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小企业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然而与大企业相比,由于小企业存在规模小、基础薄弱......


·签了劳动合同转正定级是怎样的
      签了劳动合同转正定级是怎样的签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员工了,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区别对待。对于辞职这块儿,试用期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就......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应处以什么样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应处以什么样处罚《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


·子公司交母公司利润还交税吗
      不需要。子公司交母公司利润后,由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一、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


·无固定期合同怎样解约
      许多劳动者现在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无限期地终止劳动合同?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在解除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区别。1、谈判取消取消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