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和变更吗

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和变更吗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撤销变更的。但是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二、如何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2、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原公证遗嘱即可。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遗嘱人原所立的是公证遗嘱,在撤销时,仍需要原公证机关办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原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属于法定订立遗嘱的形式之一,但若是说遗嘱公证的话,则一般是在订立遗嘱之后再办理公证手续。从本质上来讲,这与公证遗嘱并不一样。在所有的遗嘱中,公证遗嘱是证据力比较强的一种,通常以公证的方式而设立。不似其他遗嘱,要么是自书、要么是口述、要么是录音。而在订立之后,是否办理公证手续,并不会成为该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报案后立案需提供证据吗,立案标准是什么?
      报案后立案需提供证据吗,立案标准是什么?立案的案件来源是非常多的,当然,并不是每个案件都会被立案侦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报案后立案需提......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


·合同抗辩权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民法典》66条规定:“当事人......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在城市里奋斗打拼的人民总会遇到租房的烦恼,不仅是因为程序复杂,房源信息也是不太容易获取。因此,寻求中介......


·员工加班的事实应该由哪一方举证
      劳动者很容易在加班方面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而此时要想顺利的处理纠纷,首先就要对劳动者是否存在加班事实进行举证。那此时员工加班的事实一般是由哪......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能判多少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


·老人一方去世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老人一方去世财产分割如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


·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包括哪些,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包括哪些,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是由商标权人享有的。实践中,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情况多不胜数,......


·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职是哪条规定?
      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职是哪条规定?劳动者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2、用人单位存在违反......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


·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什么?
      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什么?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