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羁押期间女犯怀孕能不能判死刑

羁押期间女犯怀孕能不能判死刑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愿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执行我院(83)法研字第18号《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中对第三个问题的答复:人民法院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如果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出生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二、其他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是什么第一类人: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考虑到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尚未发育成熟,他们的社会阅历、人生经验也什么有限,无法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从客观上作出正确判断。同时,为了体现国家对青少年的人道主义保护。根据我国《刑法》 第49条的相关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死缓)。是否满18周岁,是指犯罪时是否已满十八周岁,而不是指审判时是否满十八周岁。第二类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绝对不适用死刑。其实,这个法律并没有规定。但是很明显我们都知道,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他们的行为在刑法上根本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本来不视为犯罪,何来适用死刑呢?第三类人:75岁以上的老人。有绝对不适用死刑,那就也有相对不适用死刑的人群。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相关条文规定:75周岁以上的老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75周岁以上的老人犯罪的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判处死刑的。这体现了法律“矜老恤幼”的人道主义原则。但是如果75周岁以上的老人心智依旧歹毒,犯罪行为极为残忍,对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依旧适用死刑。所谓“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 仅包括审判时正在怀孕的妇女,而且也应包括因犯罪被羁押时已怀孕,但在审判前因某种原因自然或人工流产的妇女,即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也就是说,只要刑事诉讼程序已经启动,尚未结束,对此期间怀孕的妇女,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均不适用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由什么决定?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由什么决定?宁夏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事故责任方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


·店面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店面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地理位置不好,有的因为店铺销售不符合所在区域人们的喜好,有的是想谋求更好的发展机遇,有的......


·拒绝履行售后保障责任的后果是什么?
      拒绝履行售后保障责任的后果是什么对于售后服务的这件事情就算是站在商家的角度上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相信想要长久经营下去的商家都应该明白的一个......


·债的担保概述
      1、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在现代法上,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此外,还存在反......


·诈骗金额多少立案标准?
      诈骗金额多少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对于想要租赁农村中集体土地的人而言,此时对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比较关心的,毕竟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
      股权转让后出资时间怎么算?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在工作中有些公司为了缩小经营规模,或停止经营,会选择通过减资的处理方法来达到目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公司名字与别人商标一样算侵权吗?
      公司名字与别人商标一样算侵权吗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


·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
      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有哪些一、抵押担保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情形有哪些担保人法律责任的免除在有效的担保合同纠纷中,保证人人并不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