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吗?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存在冷静期这一说法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便是对这一调解前置程序规定的制度化,就是用“冷静期”的方式进行“冷”处理,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二、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对于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情况,在法律上目前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只存在于诉讼离婚的判决结果上,为了避免后期发生反悔的情况,在判决离婚时,可以设置冷静期,但如果双方已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没有必要认定冷静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撤销的原因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撤销的原因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撤销的原因根据基金业协会新规要求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


·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简单理解被质押的股票解除质押是好事。对持股者来说是利好,说明还清了券商的欠债,股票被返回了。股权解除质押到底是利好......


·对反家暴法全文解读是怎样的?
      对反家暴法全文解读是怎样的?在家庭暴力行为中,遭受伤害的往往是老人、妇女、儿童这些弱势群体,受害人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打击和伤痛,而且在精神上......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有债务无财产需要写在里面吗?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有债务无财产需要写在里面吗?一、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有债务无财产需要写在里面吗?是需要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


·检察院是否批捕的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是否批捕的期限是多久?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期限的规定是: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


·偷摩托车是犯罪行为会怎样判刑
      偷摩托车是犯罪行为会怎样判刑一、偷摩托车是犯罪行为会怎样判刑1、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


·房屋的建筑施工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承接。在我国,建筑单位
      房屋的建筑施工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承接。在我国,建筑单位会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级,一级到三级企业各自可以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范围是不同的。......


·昆山长海医院工伤鉴定是否可以
      工伤鉴定的时候,和医院用到的医疗术语都是一样的,而且工伤鉴定其实也是需要结合医院的诊断进行的。但是,医院和工伤鉴定其实是属于两个部门的。有些......


·农村股权证要如何分红
      农村股权证分红: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