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小区公共部位的经营所得属于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业主有权共同决定广告位使用权的归属,同时广告发布的费用也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要设立广告牌,都需要经过小区业主或业委会的同意或授权。如果未经业主许可,物业公司擅自经营所取得收益,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向物业提出异议和追讨,或对广告进行拆除。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是什么?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对于很多的小区业主来说的话,他们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小区内部经常可以看到电梯当中产生了一些广告。这些贴小广告的行为,它肯定是能够获取一定的利益的,这都是属于公共的利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之下,属于全体的业主所拥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出资方式中最普遍也是最简易的一种就是货币出资,在被出资的企业的银行入账款中,也应该表面是哪个股东或是哪个企业进行的......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一、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


·民法典?
      民法典有哪些变化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又有哪些重要的变化呢?下面本站我们为您简要列举几个例子。一、《民法典》总则编涉及......


·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
      买房交了首付贷款没批下来能否退房要看协商的结果,退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退房,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一般贷款没下......


·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
      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因为欠钱法院判的是强制执行,但是自己没有钱还,会不会被判刑呢,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的......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几个条件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几个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一、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贷款......


·被单位劝辞员工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经济效益低靡时,可能会想劝辞那些工作业绩不够理想的员工,或者是以经济性裁员的名义来辞退员工。实践中,在被单位劝辞员......


·民事诉讼法不能作为证人的人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不能作为证人的人员有哪些?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证人证词是法院认为的非常关键的案件审理要件。因此,对证人是否具备举证能力,也是法......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如何计算?
      我们都知道,房屋是有一定的产权的时间的期限的,一般是四十年或者七十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我们是只有这些年的产权的。如果是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


·质押式回购有那些品种?
      质押式回购有那些品种?一、标准品种1、标准券所谓标准券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由证券交易所或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债券回购融资方证券账户的债券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