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只要土地确权了,父母的土地可以直接被子女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土地确权过程中一般是以家庭户主为承包人、家庭其他成员为土地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所以如果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那么农民则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土地确权,到底是确权到父母的名下,还是自己的名下,因为当父母去世之后,根据《民法典》在承包期内,其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的规定,农民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二、这几种情况下农民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1、按照规定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农村女孩出嫁之后户口已经迁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了,那么就会丧失掉父母土地的继承权。因为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那么当农村的女孩出嫁后,还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吗?按照继承权来说农村女孩出嫁后还是能够继承父母的产出,但是土地却不能够继承了。2、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为三十年,而土地确权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间而定,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的土地超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间范围,那么子女也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因为这个时候土地已经归为集体所有,子女只能够重新申请分配土地。3、随着现在农村建设的不断开展,很多地方都在不断的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农村发展,很多人都面临到土地被征收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父母百年之后也不能够继承土地,但是能够享受到土地征收的补偿。三、《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1、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2、所以说一要看土地承包权是什么;二要看子女户口情况。《土地管理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综上所述,土地承包法规定,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的,只有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为了避免日后与劳动者引起不必......


·根据法律规定二婚结婚几年有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二婚结婚几年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二婚结婚不管几年只要是结婚,那么都有继承权。配偶是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以结婚......


·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流程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若都有调解的意愿,那么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处理事故。而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的,也有一定的流程要求,到底这个......


·普通职务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职务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


·合同变更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变更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合同变更权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没有合同变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一、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


·违章出事故 交强险赔偿么?
      违章出事故交强险赔偿么?违章出事故交强险赔偿么?1、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能赔偿的。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接受缓刑考验期的三个月,经过三个月之后,原来的情况就不再执行了,判处拘役一个月,......


·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许多人在协议离婚时都会选择进行公证,以免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对财产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都需要准备哪些呢?下......


·辞退孕期员工的赔偿金怎么算的?
      最新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