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一、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
  
  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7条和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
  
  以下两种情况下抢夺转化为抢劫:
  
  第一、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二、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是行为人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二、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有哪些
  
  在抢夺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以抢劫罪论处:
  
  (1) 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 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 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4)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
  
  (5) 携带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夺的。
  
  (6)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抗拒抓捕的。
  
  (7)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行为人为掩护同案人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的。
  
  虽然在立案定罪的时候,对抢劫罪并没有数额要求,但事后对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要像抢夺罪那样,根据实际抢劫得来的财物数额来确定应当受到的处罚。而对于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现实中也是十分常见的。一旦转化条件成立,那么就会以抢劫罪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湖北亲子鉴定收费多少,亲子鉴定程序步骤是什么
      虽说亲子鉴定会上海夫妻之间的感情,但在很多情况下进行亲子鉴定可以保障权益,而且亲子鉴定的使用范围并不局限于单一的鉴定,在处理一些民事纠纷和公......


·物业类型是什么意思
      物业类型是什么意思?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物业可分为以下四类:1、居住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2、商业物业:包括综......


·一、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


·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婚罪案件怎么判刑
      一、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婚罪案件怎么判刑?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表现形式(1)已经......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


·一、二手房可以贷款多少?
      一、二手房可以贷款多少?  1、二手房的商业贷款与房产的实际成交价格、建造年代以及个人收入状况有关。一般是可以贷款评估价格的70%,如果房子建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给找哪个部门?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给找哪个部门?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


·出轨保证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出轨保证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出轨在现如今社会也变得越来越多,不仅对感情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家人的一种不负责的行为。伤害了不仅是夫妻双方还有自......


·拖欠工资的证据怎么搜集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但在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着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应......


·误工费和工伤停工留薪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误工费和工伤停工留薪是否可以同时主张?依据民事领域的填平原则、实际赔偿原则精神,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时,如果已获得误工费赔偿,依就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