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子女去世父母继承权吗?

子女去世父母继承权吗?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外,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二、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当继承开始后也是首先要确定继承权的主体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去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当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无法继承遗产后也是会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当继承人做出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也是会被取消继承资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规定醉驾司机打人怎么处罚?
      在我国规定醉驾司机打人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轻伤的,量刑时从重......


·没有网签直接备案是否合理
      没有网签直接备案是否合理?没有网签直接备案是不合理的,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


·按揭房不动产证明加名的方法是什么?
      按揭房不动产证明加名的方法是什么?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如果没有结婚证的话,只能按房屋买卖的......


·员工被辞退多久能拿赔偿金
      员工被辞退多久能拿赔偿金?一般都是离职的当时就可以拿到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民事诉讼和解书范文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和解书范文是怎样的?民事诉讼和解协议书范文××县人民法院: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


·民法典高空抛物该归哪个部门管
      民法典高空抛物该归哪个部门管?高空抛物归公安机关管,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


·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
      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一、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可以补扣的;除了法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和假期外,如果因特殊情况,员工本人......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可以吗?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对方可以吗?可以的,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后即可将男方婚前房产过记给女方。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一、贷款未到期......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农村,建立新房可以说是人生中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但当发生建房合同纠纷时,您是否知道怎么处理呢?或许面对这个问题,您也没有......


·摆摊时收款码被偷换怎么办?
      由于手机支付的便捷,现在很多人出门都不会带钱,一个手机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摆地摊也一样,很多摊主也喜欢用支付码,将自己支付宝或者微信的收钱码打......


·上海经济犯罪主要关押监狱需要关押多久?
      上海经济犯罪主要关押监狱需要关押多久?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交往十分密切,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会经常发生一些经济类型的犯罪,因此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