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是否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是否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二、次承租人有权直接要求出租人履行修缮义务吗相对次承租人而言,承租人处于“出租人”的地位,按法理应承担租赁物的修缮义务。但因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的程度与范围均不得逾越承租人的租赁权,而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修缮义务并未免除,故承租人修缮义务实际转嫁与出租人,此修缮义务以合乎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即可。如果出租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租赁物修缮义务,次承租人无权直接要求出租人履行,但可请求承租人进行修缮,承租人不得拒绝,其履行后,可向出租人追偿。房屋租赁合同不仅可能出现终止的情况,也有被解除的时候。然而,不管是作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是享有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不过,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租房合同的时候,另一方可以多注意一些,看看对方要求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若属于那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财产分割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


·药店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
      药店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药店高价卖口罩显然属于犯法行为,公民可以直接举报处理,因为疫情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严重,很多一线的医务工作者都非常的缺乏......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


·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业没用怎么办?
      欠钱不还申请执行业没用怎么办?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


·买卖货物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买卖货物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


·股权私募基金起投金额是多少
      股权私募基金起投金额是多少(1)投资门槛:私募股权基金属于高级投资需求,对投资人的资产量要求较高,根据基金注册地的不同,基金规模不同,单个投资......


·判刑两年可以假释吗
      判刑两年,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假释。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


·公司法增资规定具体内容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增资规定具体内容主要有哪些?您都知道公司增资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资能够筹集经营资金,减少股东收益分配......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国家为了解决您的住房......


·离婚案如何争夺抚养权
      离婚案如何争夺抚养权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有年限的执行年限,一般是1年一审。(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