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超诉讼标的查封如何处理?

超诉讼标的查封如何处理?超过诉讼标的查封的处理会按照不同的诉讼请求金额来进行计算,超诉讼标的的查封不能进行。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二、诉讼标的因素区别是什么?(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现实生活当中诉讼标的也是非常的重要,因为它直接决定了相关的金额,比如说诉讼费用的。同时有些人员他们在诉讼之前就会采取财产保全的现象,财产保全仅仅是根据提起的诉讼请求的范围确定。如果超过诉讼请求标的额度的话,会对对方不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驾照被吊销了怎么办?
      一、醉驾驾照被吊销了怎么办?醉驾驾照被吊销可以在吊销的期限届满后重新考取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同居现象在中国社会越来越普遍,这属于公民的自由,国家无权干涉,但是其中非法同居破坏了合法夫妻之间的感情,一直为社会舆论所谴责,而大众也容易......


·夫妻离婚抚养权哪里变更?
      夫妻离婚抚养权哪里变更?户籍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变更,基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变更抚养权可以采取协议变更或者司法变更两种方式。首先协议变更,双方当事......


·一、限购是针对网签备案为准吗?
      一、限购是针对网签备案为准吗?目前预测是以网签为准,最终以房管部门颁布为准;限购房就是限制购房的数量。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逐渐向好发展,房价趋势......


·当事人在就二手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实际签订了购房合同的,那么
      当事人在就二手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实际签订了购房合同的,那么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接房屋了。需要注意交接二手房并不是简单的给购房者二手房钥......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不能买,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


·劳动者可以同时要工资和违约金吗?
      劳动者可以同时要工资和违约金吗?可以的;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行为人聚众斗殴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对整个社会秩序都有严重威......


·上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2023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身体不舒服需要请病假又或者是因为私人有事而需要请事假,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为患病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候,......


·侵害名誉权是什么意思?
      侵害名誉权是什么意思?侵害名誉权就是自己的权益被他人进行侵犯从而毁损他人的利益。名誉,是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对普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还是对军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当事人都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婚姻与军婚,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