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判缓刑后的注意事项:1、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办案单位 不会在传唤你2、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你要参加打扫卫生。(规定是8小时,这个基本上是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真正去劳动),你只要有参加,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没参加,出什么问题那是你的事情。(4)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也是每个月都有一次。(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这个很重要的)(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7)千万不要再触碰法律,即犯罪,要不然撤销缓刑,收监.(8)警告只要三次,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就可以收监了,所有要小心。二、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就是属于暂缓执行,只有过了考验期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执行,一般对于缓刑者都需要先到司法局进行报案,拥有自己的信息之后从而按司法司的条款来进行遵守,只要在这期间不再犯任何的罪行,那么就不会再被收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如果夫妻本身有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的,不然也是不能顺利离婚。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夫妻......


·一、买二手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一、买二手房有土地使用证吗?二手房在购买的时候必须要看房子是不是证件齐全,要是有的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肯定不能买的,买了风险很大1、房产证......


·济宁医疗纠纷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和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现在
      济宁医疗纠纷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建议和解决方式医疗纠纷是现在比较常见的一种法律纠纷,作为患者在医院接受专业的治疗结果因为医院的责任造成了患者的......


·对方违约合同怎么处理?
      对方违约合同怎么处理?如果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在履行过程当中,一方不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了,那么另一方也就是守约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


·职工上下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寻找工作,由于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很容易在职场上被骗。在......


·工伤认定统筹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统筹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日前,劳动行政部门因工伤认定的管辖权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也日渐突出。主要是由于工伤保险统筹全国不统一,各地实行......


·债权人权益是什么意思??它与所有者权益有什么区别?
      债权人权益是什么意思??它与所有者权益有什么区别?债权人权益是债务债权中一个有特殊地位的名词,但由于平时我们不怎么有机会接触到这一名词,导致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过硬,不仅代表着这一公司的服务好,同时,它的商业信誉也会提高,由此......


·政府对征收厂房的赔偿和征地流程是什么?
      政府对征收厂房的赔偿和征地流程是什么?其实现在的大多数的建筑物厂房的征收都是因为国家政府需要用地而采取的行为的,但是当您遇到了自己的厂房要......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便辞职。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且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内容规定了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