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身份证能不能异地补办?

身份证能不能异地补办?可以,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二、身份证怎么挂失?1、挂失挂失、补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2、冒用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紧急措施如果遇到身份证被冒用的情况不用担心,以下方法可以参考下:(1)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并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情,因此没必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在市级以上报纸进行登报挂失。证件遗失者按法律规定进行刊登报纸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3)拿出您的报案证明。如果您的身份证是因为被盗窃、被偷窃、被抢劫等因素造成的非自己人为因素丢失,一旦发现应该马上到案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您原来的身份证已经作废。(4)补办身份证的证明。一旦身份证因为不小心丢失,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您丢失的身份证已经作废。综合上面所说的,身份证就是专门证明公民身份最重要的证件,如果一旦有丢失就一定要进行补办,对于身份证现在是可以实施本地和异地的补办,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能办理成功,所以,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避免让他人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税法对偷税漏税的定义是什么
      税法对偷税漏税的定义是什么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


·合伙企业可以劳务出资吗
      合伙企业可以劳务出资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


·行政不作为答辩状怎么写,特点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答辩状怎么写,特点是什么一、行政不作为答辩状怎么写?近年来,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不作为案件呈上升趋势,此类案......


·案件被发回重审后没有申请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的,在上诉时是否可以不再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不可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


·办理工伤认定一般多久下来结果
      法律中规定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才行,否则认定机构就可以不受理申请。当然,在受理了申请之后,往往当事......


·我国刑事国家赔偿确认机关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最高法院有关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国家在国家赔偿的确认机关、确认对象和确认范围方面做了较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国家赔偿遵......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像医疗事故这样的民事纠纷案件,在举证问题上面,法律规定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也会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


·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
      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一、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建设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赔偿......


·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一、仲裁裁决撤销的法定情形是什么?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


·转账转错人对方不还算违法吗
      转账转错人对方不还算违法吗一、转账转错人对方不还算违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钱转错给他人的,对方不归还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构成不......


·收养孩子要登记吗 收养孩子是否要登记
      收养孩子要登记吗收养孩子是否要登记一、收养孩子要登记吗?按照我国《收养法》中的规定,在实际进行收养的时候,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首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