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年检肇事逃逸的车辆会通过吗?

年检肇事逃逸的车辆会通过吗?逃逸车辆无法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如何确定的?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三、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逃逸是属于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于此行为只要没有解决好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要对车辆进行年检那么是不能通过的,从而还要给予驾驶员相应的处罚,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话就会承担民事责任,但已经构成犯罪的话那么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民工欠薪能否直接执行保证金?
      农民工欠薪能否直接执行保证金?不能由农民工直接执行,可以由司法机关判决后处理。企业欠薪长期损害劳工权益。因欠薪问题引发各种争端,也容易造成潜在......


·一、员工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会被辞退吗?
      一、员工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会被辞退吗?员工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是不会被辞退的。单位和个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职工发现怀孕,单位不得辞退该员工。在......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在于什么
      起诉离婚是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庭审程序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但是,法庭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的程序也不一样。因为有些情况下的离婚......


·欠钱一万一直不还怎么办
      欠钱一万一直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


·一、离婚财产一百万起诉费多少?
      一、离婚财产一百万起诉费多少?离婚财产一百万起诉费按照规定应该缴纳4300元。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


·权属不明可否提出侵权之诉?
      权属不明可否提出侵权之诉?一、权属不明可否提出侵权之诉对于权属不明的财产进行处理的,并不会构成侵权,所以是不能提起侵权之诉的,就算提起法院......


·身患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身患哪些疾病不能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如何区分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如何区分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过程中,除了要收集相应的有罪证据外,同时也需要收集可以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证据才行,这样......


·如何防止房屋中介到期不退房屋押金(一)按时交房租
      如何防止房屋中介到期不退房屋押金(一)按时交房租,不然可能面临一天一百的滞纳金,或者超过3天不交就被赶走或交2月房租当违约金。中介公司专门有人看......


·民法总则对宣告死亡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民法总则对宣告死亡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一、民法总则对宣告死亡的时间是怎样确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


·存疑不起诉是否期限规定?
      存疑不起诉是否期限规定?现行法律对存疑不起诉没有期限限制,但是对不起诉规定了救济途径。不起诉的决定确有错误,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