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单位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什么单位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一、什么单位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其中包括其他情形: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1、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
  
  2、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1、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2、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在处理各种事件的有效方法,执行的方法有多种,其中包括代履行,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代履行人执行自己的义务;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分为执行行政罚和执行罚两种;最后一种是直接强制措施,需要在法律范畴之内有一定的合理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


·什么叫产业用地?
      什么叫产业用地?一、充分认识产业用地政策的重要意义产业用地政策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主动作为;是优化土地资......


·高空坠物是指什么意思?
      高空坠物是指什么意思?高空坠物是指从高处抛掷的杂物致人受伤的情况。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


·有孩子没结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知道,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没有结婚,但是却以夫妻名义生......


·建筑工程一切险什么时候购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什么时候购买?怎么购买?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


·因抚养费被起诉怎么办?
      一、因抚养费被起诉怎么办因抚养费被诉讼了,首先需要看是否是属于该法院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其次,看对方的......


·一、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怀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怀孕情况下是不准许离婚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或者同意离婚,那么财产分割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民法典》于2021年1......


·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裁决能够得到公民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自觉履行并且因此而树立公正严明的国家形象,在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时候专门制定了拒执罪来预......


·试用期的时间有多长?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因此试用期的时间肯定是不能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但具体来说,到底试用期的时间有多长呢?法律......


·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


·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
      一、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否批捕?交通肇事复核期间能批捕,并且与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与事故责任大小有关系。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