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正当防卫行为有哪些

很多事情都是相对的,所以,既然有正当防卫,那么就一定会有非正当防卫。而如果非正当防卫造成了损害,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在法律上,非正当防卫行为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正当防卫行为包括哪些
  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的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二、防卫过当杀人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防卫过当的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动机,其主观恶性小,其客观上是在进行防卫的前提下造成的损害结果,所以只应对造成的重大损害承担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主客观因素决定了其社会危害性较通常犯罪的危害性小,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处罚原则,体现了罪行相适应的原则,从审判实践看,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究竟是减轻还是免除处罚以及如何减轻处罚则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防卫目的,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防卫过当,比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防卫过当处罚应更轻。
  (2)过当程度,比较行为的危险程度与防卫必要的最低限度,即考虑采用其他轻微防卫手段的容易程度,防卫过当所造成的损害差距越轻微,处罚相应轻微,严重过当,处罚相对较重。
  (3)罪过形式,按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等罪过形式的先后,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幅度应是依法递减。
  (4)权益的均衡性及其性质,比较所要侵害的权益与所要保护的权益,是否明显有失均衡,为保护重大权益而防卫过当,比为保护较小权益而防卫过当,处罚应当更轻。
  (5)考虑侵害者不正当程度,例如,防卫以采用重大侵害方式,所侵害的利益超出应保护的利益的正当防卫,只有其他手段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能认可其必然性。
  事实上,进行正当防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具体关于“非正当防卫行为”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
      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一、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关键是否是“第一手”资料,如果证人证言是自己第一手获得的就是原始证......


·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公司法》是我国制定的关于公司设立、经营等过程重点基本法,起到了保证公司相关活动有序进行的作用。可是......


·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能调解吗?
      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能调解吗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特别程序能调解。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情况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责任包括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也同样需要进行事故......


·留守生的监护人类型
      留守生的监护人类型1、隔代监护型隔代监护型,即指在农村地区父母双双外出打工,孩子则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隔代长辈来进行监护,负责照料、......


·发现有漏罪还能判缓刑吗
      有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罪犯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但是也有的情况是已经被批准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发现了前期的漏掉的罪名,所以就有很多人疑问,发现了......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初婚并无不同。1、再婚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2、再婚共同财产,......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只考虑解决首付的公民并不是没有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只考虑解决首付的公民并不是没有,买房绝对不能够存在着攀比的心态,看见别人都有自己的实际能力不够的情况下也要向银行贷款买房。房......


·哪些人应当指定律师辩护
      就刑事案件来看,由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对当事人的影响是特别大的,因此很多时候嫌疑人、被告人都会委托律师来提供辩护。当然也有一些人由于经济能力问题......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说明清楚即可。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吗一、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吗可以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