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取得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取得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会有孩子的探视权,任何人都不可以以任何理由剥夺他人的探视权,不过行使探视权的权利是双方进行协商的。其实孩子的抚养权,双方也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孩子跟谁或者是抚养费给不给,法律不发表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银行监护人信息怎么填
      一般银行监护人信息怎么填一般的银行监护人信息怎么填如果年满16岁并已经拿到身份证了,可直接带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开户,代理人(监护人)那里就无......


·一、女儿判给了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女儿判给了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什么叫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国的土地可以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两大类,不同类型的土地的办理流程是不同的,虽然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


·结婚了买车应该写谁的名字比较好
      汽车虽然属于动产中的一种,但在我国也是采取的登记主义。即在购买汽车的情况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不过对于夫妻而言,是......


·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
      我们都知道了遭遇工伤的职工是由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赔偿的,但是要得到工伤待遇还是需要职工自己向相关部门进行申领的,因为工伤待遇是不会自动生......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
      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抗辩权是合同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针对合同一方的请求而实施的,简单来讲,就是拒绝执行对方请求,要求合同中止执......


·最高院关于被告人认罪会不会从轻处罚?
      对于很多的案件一般都是会经过司法程序的,如果说经过了司法程序的话那么就肯定是需要去法院进行解决问题的。对于去法院解决问题一般都会有两个角色,......


·一、和别人婚外情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和别人婚外情生孩子是重婚罪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


·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


·肇事逃逸可以民事诉讼吗,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可以民事诉讼吗,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肇事逃逸造成轻伤的会对行为人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


·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吗?
      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吗?是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管理秩序是银行管理秩序、货币管理秩序、外汇管理秩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