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一、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不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法院是能先判离婚后判债务的,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后债务怎么还?若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偿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令其偿还债务。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可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对债务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二、起诉离婚夫妻债务怎么承担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法院在对于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他是需要紧紧的围绕着诉讼请求来进行的,比如说很多的人员,他们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且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以及财产问题,都做出一个判决,此时的话法院是可以同时来做出相关的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
      实践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都是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满足国家或地方规定。对此,我国还有专业的机构来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那么这......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首先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仍然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不单独做帐务处理,但是在报表附注当......


·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有哪些
      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有哪些如今我们处在一个经济贸易都自由化的时代,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近。经济交流越来越频繁,那么这里就会涉及到......


·一、三方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一、三方交通事故怎样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继承故此也就不存在继承手续的问题了。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具体的继承手续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一、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审判强奸案件,但这种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是采取不公开审理强奸......


·车祸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一、车祸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车祸致人死亡承担的责任包括,(一)刑事责任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


·怎样赔偿因地震导致房屋倒塌的损失 ?
      怎样赔偿因地震导致房屋倒塌的损失?一、怎样赔偿因地震导致房屋倒塌的损失地震是天灾,也就是不可抗力因素,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其他交易合同时......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所立遗嘱有效吗?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痴呆一方不能立遗嘱,精神健康的一方可以订立自己的遗嘱,不是双方共同立下遗嘱的。个人订立个人的遗嘱。老年痴呆的老人自立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