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

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
  
  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意志疏忽和过于自信,意识疏忽过于轻率。
  
  1、意识疏忽。所谓意识疏忽,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刑法理论中一般称其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2、意志疏忽。所谓意志疏忽,是指行为人处于危害结果已经发生的条件下,需要采取正确的决策,防止或减小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行为人有义务并有这种主观可能性,但其没有找到这种决策或者没有实施,致使本可减小的损失未能避免而得以加大的二种心理状态。
  
  3、过于自信。刑法第12条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我国法学界一般都将此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我们认为,这种理论概括并不全面。
  
  4、过于轻率。过于轻率的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已经预见而轻率决策或随便从事,轻率认为可以避免发生危害结果,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心理状态。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
  
  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定罪处罚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当然玩忽职守,他也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我国刑法当中,397条规定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1、学生在校内被伤害
      1、学生在校内被伤害,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


·单位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单位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拒不执行判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劳动合同签了3年没到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没到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一般是有当事人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一般是有当事人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或者是因工作而产生的职业病以后,通过一系列的程序申请,进行工伤伤残等级的相关鉴定,然......


·分公司公章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公章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1、分公司公章签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一定要使用总公司的公章来盖印,完全可以自己......


·非法经营食盐判多久,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食盐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而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经营食盐的情况,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私募基金如何盈利?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如何盈利?是怎样的一、私募股权的盈利模式的五个阶段。1、价值发现阶段,寻求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并与项目方达成合作共识;2、价值持有......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因适应地区的发展,国家对土地的使用尤为重视,土地使用权便成为了社会聚焦问题,人们对于土地使用证的了解也是甚少。然而......


·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
      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一、对方被判刑可不可以自动离婚?对方被判刑也不可以自动离婚,想要离婚也需要等到对方服刑完毕之后。法律上不存在自动......


·怎样对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处罚
      如何对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