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法中关于行贿罪数额的认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行贿罪数额的认定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根据该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法律当中对行贿数额的划分标准,其实也是为了约束法官的自由裁定权,因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如果犯罪嫌疑人行贿数额多,相对应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行贿所取得的非法获利通常也是比较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一、欠款人欠钱不还怎么办理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


·不遵守离婚协议可以起诉几次?
      不遵守离婚协议可以起诉几次?一、不遵守离婚协议可以起诉几次?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来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


·检察院不认罪的是否会提起公诉
      各种证据虽然也能直接或者是间接地还原当时案发的真实状态,但相应的作案动机,作案的时候的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还是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心中最清楚的,工......


·一、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需要缴纳吗
      一、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需要缴纳吗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


·车划痕险怎么赔具体该怎么做
      车划痕险怎么赔具体该怎么做在我们买完车后一般都会买上划痕险,毕竟以后车开出去少不了哪里就会被划到到挂到。那么当我们的车子在开的过程中产生了划......


·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对土地开发的力度越来越大,为了城市的土地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在征地开发之时还会对呗征收者进行合理的赔偿......


·生前夫妻一方可以立遗嘱吗
      夫妻一方可以立遗嘱吗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内容上......


·法定监护人民法总则规定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民法总则规定是什么?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一、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是的,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理由如下: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是指在债权债务......


·明知有传染病还隐瞒不报是犯罪吗?
      传染疾病在以下情况下隐瞒不报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在疫情防控期间,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