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盲人签下空白协议有效吗?

盲人签下空白协议有效吗?不需要证据,空白合同条款有与现行法律违背,肯定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劳动法》第四百七十四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已经进行约定的,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的意思表示,这些都有可能。二、限制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无效,特殊情况除外。由法定监护人决定,监护人如果认定则有效,不认定则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下面两种情形:1、如果订立合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且也是为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身利益的,其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法定监护人是否予以追认。追认的,合同有效,不追认的,合同则无效。2、但如果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所谓“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民法上规定了,限制行为人从事法律行为,一般是效力待定的,如果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监护人追认的话,那么行为可以归于有效,此处的盲人就属于限制行为人,需要监护人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继承公证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继承公证怎么分配?财产的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合同的主体如何确定2023
      合同的主体如何确定(一)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私闯民宅打砸物品轻伤2级怎么判刑?
      私闯民宅打砸物品轻伤2级怎么判刑?私闯民宅打砸物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寻衅滋事。现实生活中,如果以非正常原由,无事生非,擅闯他人住宅,任......


·新三板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新三板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随着国家对股权管理的政策越来越完善,很多的规定相继出炉,......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一、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一)、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1、关于......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
      哪些合同权利不能转让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允许当事人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进行合同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自诉案件法院可以决定由公安处理吗?
      自诉案件法院可以决定由公安处理吗?可以,根据《刑诉48条》第4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


·擅自处置诉讼中的争议标的会怎样?
      擅自处置诉讼中的争议标的会怎样?擅自处置诉讼中的争议标的是不会出现法律层面上的一些后果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


·可被判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
      可被判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胡某某介绍说,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主要涉......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


·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主要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主要有哪些?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