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店铺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店铺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店铺一间,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5 年。 自 2010 年5月1至2015 年4月30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4、乙方的权利义务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其它
6.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
6.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二、无偿店铺使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偿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当事人要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在当代社会,如果店铺要想作为经营使用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必须要签订相应的合同,这个合同就是属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当然了,双方当事人都是享有一定的权利,并且必须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在这个合同当中都会做出明确约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
·节假日正好是本休算加班工资吗
节假日正好是本休算加班工资吗?节假日正好是本休没有安排工作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安排加班的话,节假日加班是按3倍工资给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批捕后怎么处理?
一、犯罪嫌疑人批捕后怎么处理?批捕后还要经历的程序:(1)案件侦查:批捕后,公安机关会对案件继续深入侦查。并会随时提审犯罪嫌疑人,做讯问笔录。(2......
·被继承人的债权属于遗产吗?
被继承人的债权属于遗产吗?属于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
·哪些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在城镇中是常常会发生的,因为城市的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想要新建土地或者使用旧土地都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使用,征......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现阶段我国医患纠纷越来越被媒体大众和国家机关所重视,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但是很多人对医疗事故鉴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一、资格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
·被检察院有监视居住了怎么办?
被检察院有监视居住了怎么办?一、被检察院有监视居住了怎么办?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
·拆迁中什么情况会提起诉讼
拆迁中什么情况会提起诉讼 首先,在拆迁中一般是提起行政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呢? 拆迁中,政府出现一下的违法情况都是可以提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