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次责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

一、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次责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机动车和机动车间出现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是保险公司在这个机动车的第三者的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以内去陪的,高于的那部分,根据一下方式来赔偿:(1)、如果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的,那么承担100%。(2)、如果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则是70%。(3)、如果是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则是50%。(4)、如果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的,则是30%。(5)、如果是无责任的,那么不承担责任。(6)、如果是交通事故意外的事故,双方都没有责任的,按照《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具体情况确定。(7)、如果是无法认定事故的责任的,那么各承担一半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样也会按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赔偿,同时在赔偿的时候也会按此事故不同的因素来进行协商处理,只要双方有主责任和次责任之分,那么双方在赔偿的时候也会按各自的责任来进行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一、确认造价咨询报告无效的诉讼标的额是什么意思?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中涉及到的争议的财产的价值......


·私募基金一定要备案吗
      私募基金一定要备案吗私募基金一定要备案吗私募基金是需要备案的。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人保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人保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


·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行为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看一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如果满足的话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那么涉嫌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呢?我......


·所谓的婚前子女其实通俗一点的讲就是私生子
      所谓的婚前子女其实通俗一点的讲就是私生子,而且婚前子女还需要写抚养权协议的,大多都是因为父亲或者母亲根本就没有打算结婚,但是大人们不结婚并不......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一、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准备资料如下: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


·二手车辆转让协议书的范文
      二手车辆转让协议书的范文二手车转让协议书范文车主:__________________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主地址:______________买......


·企业股权投资获利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股权投资获利的方式有哪些?企业股权投资获利的方式主要有:1、通过企业上市可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


·辞退员工用什么理由拒绝赔偿?
      辞退员工用什么理由拒绝赔偿?正常辞退都是需要支付赔偿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中国肥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肥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中国肥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肥乡区政府......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