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多久?

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多久?依《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成立时要注意什么在实践中,保管合同成立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否则,难以确认的,不足以证明保管合同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寄存人将对保管物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交付可以由寄存人直接交保管人,也可由第三人间接交付。如保管人已占有标的物,以简易方式交付即可,占有约定也可成立保管。如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嗣后由出卖人为买受人保管。(3)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事前仅有口头约定,其后,在前保管人或寄存人改变主意,不接受保管物或不交付保管物,因为保管合同尚未成立,则改变主意的一方并不构成违约,对方当然无权请求强制履行,也无权请求法院追究其责任。(4)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于保管物交付前,已订立合同,明确约定保管合同于保管物交付前成立的,因为属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应受法律保护。此时,保管合同虽未有保管物授受,但仍然成立。由上文可以知道,当寄托人将需要保管的物品交付给保管人,经保管人验收后,合同就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当知识提出想要寄托物品时,合同是不成立的。综合上面所说的,保管合同就是属于把保管物交由给另一方保管所需要成立的合同,对于此合同一般成立的时间就要确定什么时候交由物品才能算是建立了法律关系,所以,双方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协商好,避免出现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
      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一个公司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个公司企业的法律代表人,也就是法人,一般情况下每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


·一、没结婚证打官司要彩礼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没结婚证打官司要彩礼法院是否会支持?没结婚证打官司要彩礼法院通常都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


·校园侵权行为责任承担形态的界定
      校园侵权行为责任承担形态的界定校园侵权虽然发生在校园里,但是其等同于社会上的侵权行为,十分严重,因此我国专门为此设立了法律条款来约束,对侵权......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罚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


·一、交通事故智力评残等级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智力评残等级标准有哪些?(一)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


·申请法律援助一定会成功吗?
      申请法律援助一定会成功吗?一、申请法律援助一定会成功吗?1、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


·买二手房怎样约定贷款条款
      买二手房怎样约定贷款条款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银行如果对购房人的贷款申请不批准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房屋中介承诺帮业主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如果申请......


·职务侵占罪属于经侦管吗
      职务侵占罪属于经侦管。经济犯罪侦察警察的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


·一、离婚前财产转出是否属于合法的?
      一、离婚前财产转出是否属于合法的?不合法;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有哪些
      公民的权利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这些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实践中,常见的人身方面的权利就包括了名誉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那......


·一、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醉驾驾车闯红灯的处罚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