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强制执行是否能执行行政判决?

强制执行是否能执行行政判决?强制执行是能执行行政判决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流程如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可以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也可以由律师代理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携带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此外,如果申请方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会使执行更快,效率更高。《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行政裁决的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时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在申请强制执行成功之后,执行的有效时间在两年之内,超过两年的法院不会受理执行申请。强制制止是对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一种强制措施,义务人应该按照要求履行义务。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多种,法院会根据情况安排适应的执行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造成被侵权人死亡的情况下刑事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造成被侵权人死亡的情况下刑事赔偿死亡赔偿金吗?刑事赔偿也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


·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村民土地被他人侵占使用,归属不明等情况的发生。因此,为了证明其土地属于自己的,就......


·刑事拘留留案底吗?被拘留了怎么办?
      刑事拘留留案底吗?被拘留了怎么办?一、刑事拘留留案底吗?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没有构成犯罪不会留下案底,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什么?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


·在我国网络诈骗多少
      在我国网络诈骗多少能立案?伴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生活所需。网络的使用也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为我们的生存发展提供了便利。但是......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五保户遗产如果留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情况及按照法定继承。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


·自书的遗嘱给谁保管最好
      自书的遗嘱给谁保管最好立遗嘱人可以交由律师事务所或者是公证处来进行保管。如果有值得信任的亲朋好友可以交给他们来进行保管。但是在立遗嘱前最好进......


·一、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好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好吗?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


·夫妻签的离婚协议可作为遗嘱吗
      夫妻签的离婚协议可作为遗嘱吗?夫妻签的离婚协议不可作为遗嘱看待,遗嘱和离婚协议的区别是: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


·一、关于兼职人员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关于兼职人员辞退需要补偿吗?不需要补偿,公司可以告知辞去兼职,不辞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