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员工出院辞退违法吗?

如果员工出院辞退违法吗?是否合法就要看劳动者实际的情况(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者医疗期的规定如下: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如果出院了而被辞退就要看用人单位给出的理由,如果此理由不成立的话,那么就需要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对于辞退员工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按劳动法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才不会引起劳动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
      现在很多石家庄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会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这样如果合同条款有误,就能及时发现,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如果合同金额比较大,双方比......


·没有社保能做工伤认定吗?
      没有社保能做工伤认定吗?没有交社保,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的向所属地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应该知道的公司老板的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哪些财产属于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答:企业经营者的婚前财产,例如:结婚登记之前接受赠与的财产;工资、资金收入;购买的基金、股票、理财类的......


·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吗?
      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吗?【传来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


·员工过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
      员工过年加班工资是哪几天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


·妻子出轨丈夫怎么争取抚养权?
      妻子出轨丈夫怎么争取抚养权?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一、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


·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谨慎订立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如果买方......


·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
      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我们都了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处于经济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常常会进行一定的股权转让,但是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又......


·责任
      责任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


·投资私募基金有风险吗
      投资私募基金有风险吗一、投资私募基金有风险吗投资私募基金是有风险的。私募基金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怠于行使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