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到期可以被辞退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相较于原本的《劳动法》有几个主要的变更,那么很多人想问,合同到期可以被辞退吗?根据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被辞退是有权要求补偿的,那么关于补偿的具体操作该如何进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
   一、弄清辞退原因
  首先要弄清楚公司的辞退原因,以及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符合,那就应该反省自己,争取在以后得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如果不是,那就可以找公司进行索赔。
  如果公司是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二、了解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对于“合同到期可以被辞退吗”这一问题的解答,根据相关法律,在几中特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雇劳动者,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上述几种,则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我们为您进行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姻中过错方经济怎么分?
      婚姻中过错方经济怎么分?一、婚姻中过错方经济怎么分?离婚时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使其少分或不分到财产。但这并不是必然就需要少分或者不分财......


·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聘用岗位及职务
      聘用岗位及职务甲方因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考查、考评同意聘用乙方在锦玉佳苑项目岗位工作,并担任职务。二、聘用合同期限1本合同自201......


·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往往都会需要大量的证据来作证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才能够让真相被所有人信服,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缺少客观性就需要通过鉴定的程序......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征地的补偿费主要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农村耕地的征用补偿费;另外一种就是土地征地的补偿费。宅基地补偿标准......


·安徽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有哪些?
      在我国很是注重工伤发放的金额,而安徽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安徽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


·刑事玩忽军事职守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玩忽军事职守罪怎么量刑处罚?刑事玩忽军事职守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


·走私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走私犯罪的量刑标准对一般的走私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信用卡立案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立案批捕的条件是什么立案标准: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


·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有哪些一、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有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是需要负责任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