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作期间突发死亡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突发死亡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突发死亡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是导致的算工伤,上班时间,分为正常上班时间和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伤害和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通常情况下,我们看员工受伤或发病是否属于工伤,应看其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即工伤的认定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认定工伤的三个要件。二、上班途中发生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虽然较修订前放宽了上下班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标准,但案件审理中仍须审查以下事实:第一,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第二,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上;第三,因机动车事故而引起人身伤害的事实;第四,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非因受害人本人的醉酒、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而导致的伤亡等。法定的工伤条件无论列举得多么具体,也不可能完全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伤害情形相吻合。工伤认定包含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需要对现有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原则做出合理解释。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解释上,一般应指职工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上往返于单位和家中的过程。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在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绕道而受到机动车伤害是否可认定为工伤。依社会普遍观念,上下班的合理途径并非必经或惟一的路线,而应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劳动者居住地和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不限于最短路线,也不应由用人单位指定路线。在工作的过程当中肯定是需要恪尽职守的,但是这种恪尽职守必须要保证自身的安全之下才进行,如果说劳动者是因为工作原因所自身受到伤害,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起应付的责任,必须要对劳动者进行医治,还需要赔偿相关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客......


·过失致伤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过失致伤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负有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区别?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我国的诉讼原则叫做谁提出谁举证,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举证责任的问题。不过,在整个的诉讼过程当中还存在着另一个责任,叫做证明责......


·网络金融诈骗被刑拘多久之后才会立案?
      虽然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惩罚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也有很多人因为畏惧受到处罚,故而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实施网络金融......


·行政处罚证据确认都?
      行政处罚证据确认都有哪些依据在我国的法治管理下,任何事件的办理都需要相关的证据作为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也是如此,需要较强的证据来证明这类处......


·雇佣关系的工伤认定是怎么处理的?
      雇佣关系的工伤认定是怎么处理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


·关于未成年人行政处罚的限制是什么?
      关于未成年人行政处罚的限制是什么?我国一贯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总是着眼于教育和挽救。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不满十四周......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及其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及其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国家赔偿法费用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费用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


·空置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
      空置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房子空也要交物业费。如果买的房子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涂改怎么办?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涂改怎么办?涂改的自书遗嘱也是有效的。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