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职工在哺乳期什么情况可以辞退

职工在哺乳期什么情况可以辞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二、女员工三期受法律保护法律上所说的女员工的三期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情况下,处于三期的女员工,会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三期特别保护的规定有很多,如:女员工三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不可以无故降低基本工资。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可自动顺延到三期届满为止。一般情况,是到孩子一周岁为止。女员工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三期期间,如果无明显过错,无严重违规、无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随意被开除的。包括但不限于破产重组,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属于以上情形,一旦被开除,就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补偿金。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哺乳期内的女职工辞退,此时辞退并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该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
      随着高楼越来越的城市在近些年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高空坠物砸人砸物事件,甚至还频频出现因为高楼掉落的物品直接将行人砸死的恶劣案件,由于高空坠物发生......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吗
      关于员工辞职,可以分为主动辞职与被动辞职。其中主动辞职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而很多时候员工辞职的可以从单位那里获得一定的补偿,那要是员工主动辞......


·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
      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一、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1、用人单位应依法开具离职证明;2、用人单位需要给离职员工办理档案、社保转移等手......


·重庆高院残疾赔偿金根据什么标准确定?
      重庆高院残疾赔偿金根据什么标准确定?一、重庆高院残疾赔偿金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网络诈骗是法律多少条来进行处罚?
      网络诈骗是法律多少条来进行处罚?一、网络诈骗是法律多少条来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随义务规定分为几种?
      附随义务规定分为几种?附随义务分为独立的附随义务和非独立的附随义务。独立的附随义务有时也称从给付义务,指债权人可独立诉请债务履行以完全满足给付......


·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
      一、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以谁的名义进行行贿,以及行贿资金、财物的来源。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利用单位的......


·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应的土地制度也在完善,我国现在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因此个......


·一、交下班时间交通事故伤残10级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一、交下班时间交通事故伤残10级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事故不承担全部及主要责任的,可以申报工伤,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


·关于高空坠物防控措施主要有哪些
      现在法律制度只是解决了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侵权行为,可是如今在您表面上看来非常简单的一种高空坠物的行为,在施法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却面临着前所未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