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配偶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配偶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财产由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保管,如果配偶要离婚的,财产分割由配偶与失踪方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二、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配偶失踪的情况下,并不能认定为死亡,所以不可以对其财产按照遗产来进行继承处理,这时办理离婚的,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财产分割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涉及到另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


·离婚调解书如何约定探视权
      离婚调解书如何约定探视权?探视权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强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


·单位不发高温费违法吗?
      高温费是指在夏季高温天气下工作的人们领取的一种福利补贴。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夏季按月或按天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高温补贴,这也是劳动者的一种福利。但......


·一、职员的工伤赔偿怎么领取?
      一、职员的工伤赔偿怎么领取?职员的工伤赔偿向单位提出后就可以领取,工伤认定之后,最让伤者关心的还是工伤赔偿问题,特别是工伤赔偿发放问题。只有......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多少?如今,开发软件似乎是每个公司企业都必须要做的工作,既方便了公众的使用,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因此,各类软件APP如雨后春笋一......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涉外婚姻中,要是夫妻离婚的话也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当然这方面往往会产生一些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那究竟涉外离......


·失信人员的举报方式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说到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条件,其实也就是指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对刑事案件的罪犯减轻处罚,这里的条件对应的就应该是法律中规定的情形。如果不具有从轻......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


·专利侵权人的责任包括什么
      专利侵权人的责任包括什么既然有人敢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他人的专利权实施侵害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专利侵权人的责任来讲,您知道......


·在我国拉皮条抓进行判多久?
      在我国拉皮条抓进行判多久?一、在我国拉皮条抓进行判多久?拉皮条,贬义词。非正常的交易关系,人们从中撮合也不会说其是为拉皮条,是一种居间关系。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