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分子贩毒3斤判几年?

犯罪分子贩毒3斤判几年?可以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贩毒罪的司法审理情况(1)具有嫌疑人对每次贩毒数量均予认可的供述。嫌疑人被抓获时,如实供述历次贩毒的时间、地点、数量、参与人员等情节时按《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仅凭被告人口供依法不能定案的规定,仍需收集吸毒人员等证言,对吸毒人员在价格、数量、交易地点等内容与被告人的口供基本吻合时,可以每次交易数量的总和计算。(2)嫌疑人及其同案人对毒品的来源、去向、价格、数量等的供述基本一致时,因毒品案件具有区别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的特点,其他刑事案件仅有被告人的口供不能定案,贩毒案件按《纪要》规定“只有当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窜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可见贩毒案件同案被告人供述之间能相互印证时可以作为认定贩毒数量的依据。(3)嫌疑人翻供时,如果对先前的口供仅提出异议,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又不能提供新的证据,其先前供述贩毒数量应作有效证据予以采信,但不能仅此单一证据定案,需补强证据。如果收集的旁证材料能引证先前供述的贩毒数量,以该数量计算;被告人虽承认贩毒事实,就数量前后供述不一致的,无相应的证据佐证时应疑罪从轻,就低不就高,以被告人认可的较少的数量计算。贩毒罪在我国刑法中的判决是非常严重的,一般情况下只要涉及到贩毒的情况,不管数量或者种类都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需要由司法机关对毒品的种类和类型进行认定,并结合实际的贩毒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酒驾驶的危险有哪些?
      现在经常会有很多人因为酒驾,所以丧失了自己的生命,都说借酒消愁,为什么酒会起到这样的作用,那是因为酒里面含有一定量的酒精,对于人们的精神有一......


·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有哪些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怎样建立债权债务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


·结婚28年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28年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2023是怎样的?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有固定的期限的,当然,在固定期限到来之前劳动者也是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


·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包括哪些
      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包括哪些一、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包括哪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及说明1、合同名称:合同的名称要做到言简意赅,如果是常用的合同类型尽量采用它们习惯性的名称,如......


·签署和解协议应当注意什么
      签署和解协议应当注意什么一、签署和解协议应当注意什么签和解协议书要注意和解的内容,如和解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


·旅游纠纷精神赔偿是怎样的
      旅游纠纷精神赔偿是怎样的旅游纠纷精神赔偿是怎样的1、违约赔偿没有精神损害。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缩短游览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