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惩罚性赔偿数额是多少?

惩罚性赔偿数额是多少?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吸收了英美法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属于惩罚性赔偿而非补偿性赔偿,意在通过对方请求人提供较充分的补偿,鼓励消费者同欺诈行为和假货作斗争,以维护全体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不受侵犯。二、惩罚性赔偿的功能有哪些?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二是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制功能。惩罚性赔偿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传统民法上的“损害赔偿之最高指导原则在于赔偿被害人所受之损害,俾于赔偿之结果,有如损害事故未曾发生者然”,即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惩罚性赔偿除了包括体现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功能的补偿性赔偿部分外,还包括体现惩罚性质的惩罚性赔偿部分,这就突破了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其结果是,受害人因法律的规定,通过惩罚性赔偿,获得了较受害前更多的“利益”,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增值。也就是说,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超过实际损失额而给予的赔偿。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认定范围,应当基于实际来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数额的赔偿结果,是基于实际的违法行为来确定的。另外对于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适用情况应当在相关法律规定
  范围内进行处理,不得存在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法中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规定是什么?不作为犯罪,是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


·转载文章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经常刷微博的人可能非常地了解微博当中有一些文章是比较好的。所以他的阅读量也是比较大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些网站转载微博上......


·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
      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优缺点?由于日常生活充满着意外,不少公民都会购买各类保险,在购买车辆后,也会车购买车险。我们知道不同的险种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离婚房产评价格不公证怎么办?
      离婚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的离婚财产分割是由法院判决,而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商量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决定。那么我......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
      当下很多年轻人选择自主创业成立公司当家做主,推进社会发展,出现很多分公司,那么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的选择中要进行一些了解,以及法人人......


·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概念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


·诉讼时效届满后签收催款通知后需要做什么?
      诉讼时效届满后签收催款通知后需要做什么?诉讼时效届满后签收催款通知会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款到......


·同工同酬与编制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同工同酬与编制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人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在编人员的待遇不是按照《劳动法》调节的。......


·公安部醉酒驾驶应该如何处理?
      公安部醉酒驾驶如何处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


·受理司法鉴定委托有哪些规定?
      在案件处理中,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存在疑问,或者自身受到伤害,都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由受理司法鉴定委托机构来处理。那么,对受理司法鉴定委托机构......


·官员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后面的程序是什么?
      一、官员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后面的程序是什么?侦查立案之后,侦查机关就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司法鉴定、审计等等。侦查终结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