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公安侦查阶段退赃给谁

在公安侦查阶段退赃给谁?公安侦查阶赃款可以直接退还给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以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损失较小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一年。对于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退赃、退赔的,在决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时应从严掌握,减少的基准刑不得超过10%,并不得超过一年。二、赃款的特征有哪些?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在实践中,认定赃款赃物时必须将其范围严格限定在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之内,不得与行为人其他财产相混淆。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可以是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的标的,但决不能够成为追缴的对象。刑事案件当中的赃款当然是直接退给公安机关的,而且在公安机关追查赃款之前,如果犯罪嫌疑人能积极主动退赃,其实将来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到这一情节的,主动退赃的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不退赃,公安机关也会追查赃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的原因是什么
      一、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


·增加抚养费法官一般会怎么判?
      增加抚养费法官一般会怎么判?多余满足抚养费增加的条件的,可以适当上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


·离婚房产纠纷起诉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房产纠纷在离婚案件中是很容易见到的,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协议解决不了房产分割问题,所以,只有向法院起诉。那么,向法院起诉就必须写起诉状,我们就......


·合同约定赔偿原则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每个人都享有公平的权利跟义务,为了保障自己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在涉及自己本身利益面前,当事人双方基本上都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有哪些规定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如果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平常加班可以调休吗 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法》中对员工周末被安排加班有特殊的规定,此时虽然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但如果单位不想支付加班费的话,则可以在之后安排劳动者进行调休。......


·离婚打官司要钱么 要多少钱
      离婚打官司要钱么要多少钱随着我国离婚率的增长,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出现在法庭上,而离婚打官司要钱么,离婚打官司要多少钱,这也成为了很多人比较关......


·盗窃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在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
      在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


·限制高消费令能坐高铁吗?
      限制高消费令能坐高铁吗?一、限制高消费令能坐高铁吗?(一)对自然人的限制。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自从住建部出台鼓励租售同权的文件以来,很多大中城市都陆续公布了当地的政策,大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