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专利权转让的法条有哪些

关于专利权转让的法条有哪些《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二、专利权转让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专利是受到专利法的保护的,专利权可以转让给他人,转让给他人的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并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转让专利权变更登记,当事人签订的转让合同也应该备案。登记和公告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强制规定,也就是说,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登记和公告之前,既使双方当事人已在转让合同上签字、盖章,转让专利权的行为也不能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一、法条规定的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


·一、父母在世要求分割财产属于什么?
      一、父母在世要求分割财产属于什么?父母在世,分割父母的财产是可以的,而且现在农村里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多见的。一个是现在比较常见的农村子女为了......


·近些年来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加,交通事故更是大幅度增长,在交通事
      近些年来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加,交通事故更是大幅度增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找人顶罪更是时有发生,这其中涉及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就让我们的我们跟你......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中断的事由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中断的事由是什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


·怎样才能构成婚姻诈骗罪?
      怎样才能构成婚姻诈骗罪?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的常见,几乎现在每一件事情都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就比如我们去手机店购买......


·小产权给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给土地使用证吗一、《土地使用证》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行政确认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确认的概念是什么?一、行政确认的概念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土地使用权对于持有者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土地持有者想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这个时候最好是签订合同,但......


·劳动纠纷怎样维权处理?
      劳动纠纷怎样维权处理?1、协商解决:绝大部分的劳动争议,走上法庭基本上都是双输。对个人来说,一裁二审走到底,即使能拿到一定的补偿,但付完律师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