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走私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走私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
  
  (4)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二、走私毒品罪的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认定
  
  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认定主要是走私毒品的数量、主体的情况(是否是首要分子、是否参与国际贩毒组织)、方式(是否武装掩护)等。这些因素无疑影响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
  
  输入毒品行为,将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危害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而输出毒品行为,则并不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换言之,输入毒品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输出毒品行为的直接后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外。前者行为的危害性显然重于后者。本法虽然没有分别规定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的法定刑,但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对输入与输出两种行为应当区别对待。
  
  走私毒品罪的对象包括了一切毒品。就同一种毒品而言,走私毒品的危害性要比贩卖毒品的危害性大,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对贩卖毒品罪承担刑事责任,绝不能依照“举轻以明重”的所谓当然解释,认为其应对走私毒品罪也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如何变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一、如何变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


·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具有阻却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
      被执行财产上的抵押权预告登记并不具有阻却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对被查封......


·消法生产者有惩罚性赔偿吗?
      一、消法生产者有惩罚性赔偿吗?有惩罚性的赔偿;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


·承诺书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法院对此只是考虑使用,一般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都认可,没有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怎么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商用?
      怎么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商用?一、怎么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商用?判定图片是否侵权商用需要首先判断是否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除此之外是属于简单修改之后......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是怎么样的?
      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问题是怎么样的?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


·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包括什么?
      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哪些?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


·工伤鉴定工友证明材料有哪些?
      我们知道受伤在生活中经常遇到,无论是大的受伤还是小的受伤都会各自己带来一定经济损失,还会仍受疼痛,在工作中受伤是很多人经常遇到的问题,但是在......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如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


·证明婚内出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


·独生子女继承家产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独生子女继承家产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遗产继承开始后要先看父母有没有立遗嘱,有遗嘱按遗嘱。即便父母没有立遗嘱,遗产也不是全部由独生子女继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