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话不但能拿到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分割一部分。法律法规《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协调这类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如双方同意的,可以一次性支付这类抚养费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具体的数额应根据这类人员的具体情况,支付人员工资的30%进行支付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构成自首是否必须认罪?
      一、自首概述根据刑法规定,关于自首的定义,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


·微信商标抢注始末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微信商标抢注始末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一、拍卖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处理?
      一、拍卖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处理?如果租赁权设定在先,法院查封、冻结在后,那么,该租赁权仍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再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
      生活中,婚姻不会一直一帆风顺,可能会出现问题矛盾,有些夫妻会选择离婚分开过,但有时却只是一方的想法,此时就需要借助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向法院起......


·上海老年旅游服务规范需要了解什么?
      上海老年旅游服务规范需要了解什么?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可谓突飞猛进,而且我们也在不断地提高生活的质量,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注重精神......


·一、交通事故起诉赔偿一般多少时间?
      一、交通事故起诉赔偿一般多少时间?民事诉讼法规定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三、××市××区××路××......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大家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您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因为醉酒驾驶非常的危险,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醉酒驾......


·抽逃出资罪具体情形有哪些?
      抽逃出资罪具体情形有哪些一、抽逃出资罪具体情形有哪些《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


·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更是处于核心地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而导致无法享受应有权益时,我们需要进行社保补缴。不同地区......


·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一、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证据规定》第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