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重婚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重婚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 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 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二、由于一方重婚引起的离婚案件怎样处理
  
  《婚姻法》第23条规定,征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是一种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方重婚引起的离婚案件情况较为复杂。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因重婚而提出离婚的,应按照国际惯例1983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签发的[83]法研字第14号文件《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规定,首先由刑庭处理重婚问题。”经法院刑事审判,依法解除重婚关系并对重婚犯罪分子予以刑事制裁后,对方仍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
  
  (2)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
  
  如果重婚方首先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经调解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可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判决准予离婚。
  
  (3)由于反抗强迫包办婚姻,或者一方受虐待,要求离婚得不到支持,反遭到迫害,因而外出与人重婚的,可不按重婚对待,该方坚决要求与原配偶离婚的,应做好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已登记的后婚自前婚解除后方为有效,如果后一办理的,则应补办登记手续。
  
  (4)已婚妇女因严重自然灾害或被拐卖,外流与他人重婚的,一般可不按重婚论处。发生纠纷时,原则上应维持原来的婚姻关系,尽量调解促使其与原夫和好;如果原来夫妻感情不好、女方坚决不肯回去,或者外出重婚已有多年与后夫感情很好,已生育子女的,可说服原夫面队现实,调解或判决离婚。
  
  (5)在离婚案件上诉期间,一方与他人结婚引起纠纷的,应查明原因,不应一律按照重婚处理。
  
  对于因重婚引起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在子女抚养、等方面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另外,重婚也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因此,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是多久
      一、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是多久《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


·郑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标准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社会对我们个人的保障,而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也是我们对自己的责任。如果你在郑州、参加工作,即使处于试用期,也应当享受五险一金,并且需要......


·如果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胜算有多大呢
      变更抚养权要胜算的话需要举证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果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不尽抚养义务或......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如何处罚?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如何处罚?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


·个人可以债务重组吗?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那么个人可以债务重组吗?目前我国个......


·民事诉讼牵连管辖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牵连管辖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牵连管辖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一并管辖与该案有牵连的其他案件,又称牵连管辖......


·分期房怎么办理他项权证
      分期房怎么办理他项权证1、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判缓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律规定了缓刑,这种制度缓刑,他主要是针对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对于社会的危害性并不是特别大的一种行为,而且认罪态度也......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体检吗?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体检吗?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


·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按照企业对职工的工资所欠的比例来进行一个支付,当然如果企业和劳动者解除劳......


·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
      上班被打单位负责任吗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三款,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而受到的暴力的暴力等意外伤害应认定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