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强奸罪起诉有效期是几年?

强奸罪起诉有效期是几年?
  
  一、强奸罪起诉有效期是几年?
  
  强奸罪起诉有效期为五年到二十年不等,具体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节严重程度再决定。强奸罪是公诉案件,不需要受害人起诉,案发后应当及时报案,如果时间长了时过境迁没有证据就不能定案。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1)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人数、次数、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强奸罪的刑法规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强奸罪的诉讼时效: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关于”一般追诉时效“的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法律的制定是为规范人们的行为,平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任何违法,违背道德的行为和想法都是不可行的,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强奸行为是不尊重女性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在量刑上也是很严格和严谨的。一人强奸和多人强奸的量刑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保管合同能否附条件取回
      一、保管合同能否附条件取回?保管合同能附条件取回,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合同中有约定,没有特别事由的就不能提前领取保管物。在根据《民法典》第八......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


·拆迁设备设施该怎样补偿
      拆迁设备设施该怎样补偿一、拆迁设备设施该怎样补偿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


·一、事实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一、事实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者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身体受损的,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者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身体受损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其一般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申请。但是申请了工......


·长春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长春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关于仲裁时效第一条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


·结婚彩礼在离婚时是否一定要返还
      结婚彩礼的目的自然是双方最终缔结了婚姻关系。但不得不说,即使男女之间建立了婚姻关系的,如果很快之后又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通常都是会要求女......


·五险一金工资比例
      五险一金作为用人单位给员工的法定福利,对于员工的日常生活来说是很重要的,关系到每一个员工的切身利益,法律对用人单位的缴纳比例有着严格的要求。......


·关于离婚财产转移怎么防范1.首先要明确夫妻对财产
      关于离婚财产转移怎么防范1.首先要明确夫妻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什么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


·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由于有期徒刑有刑期的限制,因此一直以来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以及最高刑期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并且在有期徒刑量刑幅度上面,也有比较特殊的规定。那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