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不办理离婚情况有哪些
一、民政局不办理离婚情况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二、办理离婚登记要准备的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
2、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的结婚证;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申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6、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7、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由办理人员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办理机构审查
(1)对《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从《婚姻登记条例》中知道,夫妻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就是说,在办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到之前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是夫妻选择诉讼方式离婚,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原则上需要原告一方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
·离婚后怎么证明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证明小孩的抚养权?一、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医疗费怎么赔偿
说到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头疼的。而医疗费的赔偿问题,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个重要......
·非农业户口农村的宅基地还能确权吗?
一、如何确权呢?办法还是有的: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
·司法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在我国亲子鉴定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在公安机关打击贩卖儿童犯罪活动的时候,通常会用到司法鉴定,来确定孩子的亲生父母。同时司法亲子鉴定也是法......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一、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二手房交易过户后不能解除合同。二手房过户后,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
·工伤待遇伤残补助标准具体是什么?
工伤待遇伤残补助标准具体是什么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宝坻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加快社会的发展,宝坻新城政府决定实施搬迁改造计划,对城中村实施搬迁。征地必将涉及到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这也......
·转让公司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转让公司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一个公司肯定会发生一些债权债务,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要想正常地进行经营这些债权债务是不可避免的,有......
·刑事案件退侦次数最多是几次
一、刑事案件退侦次数最多是几次?1、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