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协商一致后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但在当事人签字之后只是成立,而不是马上就能生效,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生效要件才可以,那么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所以对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的问题,其实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身份关系的变动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身份关系的变动的协议当然不能生效。《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应该是在民政登记离婚并提交备案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主张离婚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中《离婚协议》因为是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必然涉及一些双方婚姻关系的基本事实、财产情况及当时双方的一些分割意愿的体现,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参考《离婚协议》中的相关内容了解案情甚至参照其分割意思判决。目前,由于不少法官对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还持签订即有效的观点,因此在实务中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没有统一标准。离婚协议涉及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起草和签署时一定给要反复考量。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只有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才能生效,因此也可以说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件就是办理协议书的备案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房屋变更手续怎样办?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房屋变更手续怎样办?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


·民间借贷诉讼怎么来举证
      民间借贷诉讼怎么来举证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


·转让债权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转让债权协议书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


·我国刑法对贪污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贪污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


·公安机关不报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公安机关不报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不批捕就代表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可以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一、工伤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注意什么?
      一、工伤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注意什么?工伤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该注意: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我们一定要写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员工拒绝调岗可以辞退么
      员工拒绝调岗可以辞退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吗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吗?诉讼时效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


·一方恋人的债务,债主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吗?
      恋人之间同居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让债主认为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其实是不可以这么断定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首先需要分清其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


·属于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是什么
      属于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是什么《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